第一章 总则
为了保证学生会工作正常顺利地开展、加强学生会的内部管理、提高学生会工作人员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、强化学生会组织建设,特制定本条例。学生工作人员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和骨干,要热心为同学服务,关心他人,主动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,在各方面做青年学生的表率。
第二章 例会制度
例会是学生会工作组织和自我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。通过会议可以及时的制定安排和总结工作,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,及时传达学校学院的工作安排和有关通知精神。例会或者会议参加者必须履行好的职责:
(一)提前五分钟到会,不迟到、不早退、不旷会。
(二)请假必须得到批准,不得由他人代请。
(三)按会议通知内容的要求,积极准备,会上踊跃发言,缩短会议时间,提高会议效率。
(四)出席会议时全体到会成员必须自带笔记本和笔,并做好会议记录。
(五)各部门召开本部会议时必须有主席团成员在场。
(六)召开临时会议必须提前两小时通知,紧急会议属于特殊情况,特殊处理。
(六)出席例会必须带好工作牌。
第三章 工作制度
(一)各部在学期初第一次例会时,拟一份本学期总体工作计划交至秘书处。
(二)各部在学期末,将所有工作拟一式两份本学期工作总结交秘书处存档。
(三)各部组织大型活动前两周交活动策划,小型活动前一周交活动策划,活动结束后两天之内交活动总结。
(四)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制定的工作程序组织各项工作。
(五)各部门必须积极协助活动主负责部门开展活动,对主席团分配的工作必须认真负责的完成,不得拖延。
(六)秘书处负责弄好电子档案制度,把一切书面文件进行电子存档,以便日后保存和调动。
(七)各部自行安排人员,司职起草工作计划、总结等文件。要求字迹工整、内容合理、切实可行。
第四章 财务制度
(一)学生会经费在学院党委、团委以及全体师生的监督下独立支配。
(二)学生会是为同学服务的组织,经费和收入都要用在为同学服务这一目的上,学生会对财务实行统一管理。
(三)学生会日常开支由书记和主席团审核、批准、报销。
(四)学生会大型活动经费应当在活动前制作经费预算表交主席团备案。活动期间由外拓部统筹经费,活动结束后应将制作经费结算表并附发票或收据交由主席团,由组织人员和主席团进行审核。
(五)学生会各部门的报销凭条一律采用发票,不得乱报或虚报金额,由主席团进行审计和监督。任何活动的经费使用都必须在活动开展前的计划书上打出经费预算,以节约高效为宗旨。报销发票须有所报销活动、报销部门、报销日期、经手人、审核人、负责负责人、主席的签名,并努力做到少用钱、不乱花钱。报销须严格执行财务纪律。
(六)学生会各项活动的主要负责部必须本着实事求是、节俭的原则制作经费预算。活动过程必须严格按照预算运用经费,活动实际经费不得超出预算经费。如在活动开展中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活动经费,必须报主席团批准。
(八)学生会搞的任何活动的帐目应清楚明了,由主席团及秘书处审查。
第五章 考核制度
(一)为了加强学生会工作人员的管理,提高学生会工作人员素质,真正做到奖罚分明,特制定本考核制度(三次予以警告,五次予以劝退、基础分清零予以劝退)。
(二)考核办法
(1)本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,每人每学期的基础分为10分,按本制度规定,根据各人工作情况进行扣分或加分。
(2)考核对象:学生会工作人员。
(3)本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学生会工作人员任免、奖罚的重要依据。
(三)个人积分量化标准适用于各个部门所有成员,并作为换届重要考核标准。
(1)有以下情况者给予扣分:
①每学期初学生会工作人员根据学院工作重点和学生处、团委工作要求,制定出各部工作计划,重要内容突出,期末写出工作总结。
a 写标准计划或总结的每缺一份,扣2分。
b 工作计划或工作总结不够认真的,扣1-2分。
c 工作计划或工作总结迟交的按情况扣1-2分。
②认真参加团委、学生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或活动,不迟到、不早退、不无故缺席。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,主动交流工作经验和体会。做好会议记录,认真贯彻好会议精神。
a 缺席一次扣2分。
b 会议精神未传达到位或未组织落实的每次负责人扣2分。
c 迟到、早退一次各扣1分。
d没有会议记录本扣1分。
③学生会工作人员有损于学生会工作人员形象的视情节轻重扣2-4分。
④学生会各部开展大型活动或重大决定时未与主席团人员汇报的扣4分。
⑤开展工作搞自由主义、个人主义或不服从上一级工作安排的扣3-5分。
⑥开展小型活动给开假条不来视活动重要性扣2-4分,不给开假条积极参与。
⑦大型活动布置会场参与情况:
a 无故不参加者扣4分。
b 迟到且表现不好者扣2-4分。
c 迟到但表现良好者扣1分。
(2)有以下情况者给予加分:
①向上级提合理意见和建议并且被采纳的每次加2-5分。
②做出突出贡献或为学校、学生会赢得荣誉者每次加2-5分。
(四)各个部门的负责人领导本部门的工作,对本部门的工作负第一领导责任,本部门的工作情况是考核负责人的重要条件,作为学年末优秀部门、优秀负责人、优秀工作人员评选标准。
(1)学期末总结大会本部门工作出色:加5-10分。本部门工作不起色扣5-10分。
(2)本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认为本部门工作不佳,经过主席团的调查属实的扣2-5分。
(3)其他部门负责人认为该部门负责人工作不佳或该部门工作不佳,经主席团调查属实的扣2-5分。
(五)各个部门的负责人协助负责人领导本部门的工作,对本部门的工作负一些领导责任。本部门的工作情况是考核负责人的重要条件。
(1)本部门工作出色:加2-4分,本部门工作不起色:扣3-5分。
(2)未经负责人批准擅自开展工作视影响大小扣2-4分。
(六)权益部必须将每周的“平时评分”结果在每周二负责人例会公布。
(七)考核的时间和内容如有改变按照主席团规定。
第六章 奖惩制度
(一)为加强学生会自身建设,调动广大学生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,同时使各成员严格要求自己,特定本制度。
(二)奖惩标准如下:
(1)奖励
(2)惩罚(三次予以警告,五次予以劝退)
1.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记一次:
a 一次未完成布置任务者
b 开会不认真者
2.凡出现以下情况者开除:
a内部搞分裂,搞帮派,不团结他人,影响工作开展者
b言行严重败坏学院、学生会形象者
c工作人员累计分清零者
d利用学生会名义做私事
3.故意扰乱会场秩序者,给警告一次,并扣5分。
(三)学生会评优制度
(1)每月进行一次评优活动,各部由负责人及负责人确定两名优秀工作人员人选,负责人及负责人评优由主席团成员负责。
(2)优秀工作人员人选必须符合以下要求:
a 各部会议缺勤不得超过两次
b 积极配合各负责人负责人开展工作,在工作中表现突出,并能提出对所开展工作有建设性的建议,有一定的领导组织能力。
c 不得有违纪行为,尊重各部负责人、负责人及主席团成员。
(3)优秀部门评选由主席团成员负责。
第七章 附则
(一)本制度由南昌理工学院计算机信息工程学院学生会主席团负责解释,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和修改。
(二)学生会各级组织可制定有关工作制度,但不得与本制度相抵触。
(三)本制度由公布之日起实施并坚决执行本制度。